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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委、办、局,市各直属单位:《泰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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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委、办、局,市各直属单位:《泰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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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委、办、局,市各直属单位:《泰州市市(区)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》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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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有关部门:《泰州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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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委、办、局,市各直属单位:经市政府同意,现将修订后的《泰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2003年11月14日《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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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委、办、局,市各直属单位:《泰州市行政审批局(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)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,现予印发。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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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有关部门:2017年,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,坚持执政为民、深化依法行政、助力改革发展,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,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,加强解读回应,扩大公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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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委、办、局,市各直属单位:经市政府同意,现将修订后的《泰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2007年6月2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《泰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》(泰政办发〔2007〕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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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有关部门(单位):《泰州市2018年度水利工作意见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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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“十三五”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有关部门(单位): 为贯彻落实《省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》(苏政发〔2017〕1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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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委、办、局,市各直属单位: 《泰州市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》(试行)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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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委、办、局,市各直属单位: 《泰州市卫生与健康“十三五”专项规划》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 泰州市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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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有关部门(单位): 《泰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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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委、办、局,市各直属单位: 现将《泰州市“两减六治三提升”专项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 泰州市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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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: 《泰州市2017年市(区)教育工作考核办法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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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委、办、局,市各直属单位: 《泰州市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已经2017年1月6日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,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。为贯彻落实《办法》要求,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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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陵区、高港区、姜堰区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委、办、局,市各直属单位: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市民政局、人行泰州中心支行《泰州市市区住房保障诚信管理办法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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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委、办、局,市各直属单位: 《泰州市“技术专家巡诊团”实施方案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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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委、办、局,市各直属单位: 《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已经2016年8月30日泰州市第4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,并经2016年9月30日江苏省第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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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有关部门(单位): 《泰州市珍贵用材树种培育行动方案(2017—2020年)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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